旅协教育发[2016]第012号
各会员单位:
旅游教育分会是由会员单位自愿组成、经民政部正式批准的社会团体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分会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会费是维持分会运转的基本经费来源,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。为此,1月份我会发出的缴纳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中规定,4月30日为会费缴纳截止日期。经向我会财务部门查询,目前仍未收到贵单位应缴纳的会费。为确保分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贵单位的权益,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标准
按照《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规定:普通会员1000元/年;理事单位2000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5000元/年;会长单位10000元/年。
二、缴费办法
会费请汇至下述账号:
户名:中国旅游协会
账号:860582222710001
开户行: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
三、说明
1.凡2015、2016年尚未缴纳会费的单位,请同2016年会费一并缴纳。
2.为使分会及时了解会员的汇款情况,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备注汇款单位,并写明此款项为教育分会会费。会费到账后即寄回全国性社会团体统一票据。
3、我会将于年底在分会官网上对会员单位缴费情况进行公布,为保证相关信息准确,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缴费工作。
联系人:田 华:010-85166838
王 琬 范凤怡:010-85166839
特此通知。
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
2016年8月22日